居民医保慢病门诊报销比例

答:慢性病报销比例:按低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50%;未成年居民和按高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60%。

患多种慢性病的,每增加1个病种,统筹基金支付限额增加300元,年度最高限额4500元;特殊慢性病门诊参照同等条件下住院报销政策执行,一个参保年度内按就诊最高类别医疗机构计算一次起付线。

一个年度内,职工医保参保人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保支付范围内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的部分,

报销比例如下: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分别报销90%、88%、86%,超过病种限额标准以上的部分报销50%;在社区定点医疗机构报销92%,超过病种限额标准以上的部分报销70%。

剩余: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