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医保卡可否用于异地门诊住院结算

可以,对于开通电子医保卡的省市,在外地是支持使用电子医保卡的。电子凭证支持省内异地就医、跨省门诊,只限已开通异地就医并且完成电子凭证改造的医院。医保电子凭证,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签发,是基于医保基础信息库为全体参保人员生成的医保身份识别电子介质。

一、电子凭证

电子凭证通过实名/实人认证技术,采用加密算法形成电子标识,具备安全可靠、认证唯一等重要特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指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IC)卡。持卡人可凭卡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时结算、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业培训、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申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网上办理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等。电子凭证通过实名/实人认证技术,采用加密算法形成电子标识,具备安全可靠、认证唯一等重要特点。电子医保卡是否可以在外地使用,取决于外地的“范围”,因为目前我国只有部分城市陆续开通了“医保电子凭证”,比如河北、吉林、黑龙江、上海、福建、山东、广东等省份,对于开通电子医保卡的省市,在外地是支持使用电子医保卡的。

二、电子医保卡

电子社保卡是社保卡线上应用的有效电子凭证,与实体社保卡一一对应、唯一映射,由全国社保卡平台统一签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管理。与实体社保卡一样,电子社保卡全国统一、全国通用,具有身份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医保结算、缴费及待遇领取、金融支付等功能。

三、参保流程

1、参保的单位或个人如实填报《参保单位登记表》、《参保人员登记表》,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签发工资表的复印件;

2、医保办按规定审核参保相关资料,将合格后的参保资料输入微机管理,打印《缴费通知单》和《征集计划明细表》;

3、参保单位或个人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证卡工本费,并交纳两张1寸免冠照片,同时制做医保《专用病历》和IC卡;

注:IC卡凭工本费发票两个月后领取。

(一)个人办理:

1、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当场予以办结。

2、参保人也可以至邻近的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3、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

(二)单位办理:

单位要给你参加医疗保险的话,你向单位人事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和两寸的照片两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可以。电子医保卡在异地使用,必须进行异地备案,首先打开国家医保服务平台软件。进入到首页登录自己的账号,点击异地就医备案。

接下来点击快速备案。选择参保地等其他信息后点击确定。阅读备案告知书,点击已阅读。最后填写备案信息以及联系人信息,提交备案即可,这样审核下来之后,电子医保卡就可以在异地使用了。

严格的讲,电子医保卡可以用于异地门诊住院结算的,但前期条件,必须在异地门诊住院结算前,要先在异地就诊医院备案好,否则不可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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