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积金提前还款步骤

在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或配偶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6个月后,可申请提前全部或部分还款。

1.网上办理:

(1)登录手机公积金APP,点击业务办理,按照提示选择“提前还本”或“提前结清”进行操作;

(2)登录手机支付宝,进入市民中心,点击公积金,选择西安公积金,实名认证后,点击提前还款,按照提示选择“一次性提前还清”或“部分提前还款”;

(3)登录陕西政务服务网,选择西安市,点击部门服务/按部门分类/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业务/提前部分还贷或贷款提前结清,点击在线办理。

2.柜台办理:

在贷款银行申请。

柜台办理所需资料:(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2)《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申请书》。

3.注意事项:

(1).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半年以后,借款人可提前全部或部分偿还贷款。

(2).借款人、抵押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可以由其亲属代办。提供经办人身份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申请书》、关系证明或声明。

(3).借款人由于特殊原因(如遇重大灾祸、买卖纠纷、虚假骗贷、信息错误等),贷款发放不满半年需要提前全部偿还贷款的,借款人需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

1、申请:申请人在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出申请。

2、受理:受理人员对接收到的材料进行预审,在1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内提出预审意见,并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提取受理回执单》;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则当场一次性告知;若不予许可则退件处理,并告之原因。

3、审核:受理后,审核人员在1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在审核过程中涉及特殊程序的,启动特殊程序环节,特殊程序时限1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

4、审批:审批人员1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

5、办结:决定人根据审批意见即时作出决定,符合条件的出具审查通过结果;不予通过的,通知申请人。

剩余: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