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联系不到原告怎么办

如果起诉时无法联系到原告,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尝试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联系原告,或者通过其亲友或其他联系方式进行寻找。

如果无法联系到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告送达,即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通知原告前来接受诉讼的事项。

如果经过合理努力仍无法寻找到原告,可以在一定程序和期限内进行代为诉讼,由法院指定代理人代表原告参加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寻找原告是诉讼的基本程序之一,如果无法找到原告可能会影响案件的立案和审理。因此,在起诉时应该尽可能搜集原告的相关信息,并及时更新联系方式。

起诉找不到原告,法院会发传票传唤的,如果原告还不出庭,可以按撤诉处理。

起诉后如果被告联系不上,法院的开庭传票将无法通过正常方式送达被告,此时需要申请公告送达,公告期为60天,期满后被告仍然不参加庭审的话法院将缺席审理。

如果无法联系原告,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尝试找到他们:

1 通过原告的律师联系他们。如果原告有律师代表他们,可以通过律师联系到原告。

2 通过公共记录寻找原告的联系信息。例如,可以搜索市政府、房地产记录和婚姻记录等公共记录来查找原告的联系信息。

3 雇用私人侦探。如果您有足够的资源,可以雇用私人侦探帮你寻找原告的联系信息。

如果所有这些方法都失败了,您可能需要向法院申请推迟听证会或者撤回诉讼。

撤诉处理

人民法院立案后,法院开庭前通知不到原告的,法院会向原告发出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按撤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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