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提出高薪养廉是哪年

公元前59年8月。

在中国历史上,最早提出高薪养廉的应该是西汉的汉宣帝,极有可能是中国历史上最早有关高薪养廉的记载。

2012年4月1日,今年的博鳌论坛开幕。在其中一个分会“青年领袖圆桌会议”上,著名央视主持人芮成钢提问姚明:扬州市委书记一年收入不到20万,而你一年收入可达四、五千万,同样付出那么多,收入为何差距那么大?从而引发了“高薪养廉”的争议。

我国提出高薪养廉是2012年。

因为在201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修订的《公务员法》,提出要建立“高薪养廉”制度,即提高公务员薪酬水平,同时要求公务员遵守廉洁自律,增强公务员队伍的纪律性和责任感,从而促进政府行政效能的提高。

此外,高薪养廉也是一个长期的目标,需要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包括对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完善的法制建设等。

所以,实现高薪养廉不仅是一个制度上的问题,更需要全社会积极参与,共同促进我国反腐倡廉的长期发展。

最早提出实行高薪养廉的是北宋名相王安石。王安石曾任提点江东刑狱。嘉祐三年,即1058年,王安石任满返京述职,给宋仁宗皇帝赵祯写了一封叫《上仁宗皇帝言事书》的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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