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汇申请流程及手续

办理付汇流程:

1、填写核销单、送外汇指定银行审核。进口单位办理付汇时应当按规定如实填写核销单(一式三联),属于货到汇款的还应当填写有关“进口货物报关单”编号和报关币种金额,将核销单连同其它付汇单证一并送外汇指定银行审核。

2、外汇指定银行办付、核销单按周向进口单位所在地外汇局报送。外汇指定银行在办理付汇手续后,应当将核销单联按货到汇款和其它结算方式分类,分别装订成册并按周向进口单位所在地外汇局报送;将第二联退进口单位,将第三联与其它付汇单证一并留存五年备查。

3、外汇指定银行留存备查。外汇指定银行对凭备案表付汇的,应当将备案表联与核销单第三联一并留存备查;将第二联与核销单第二联退进口单位留存;将第三联与核销单联报送本银行所在地外汇局。

4、进口单位向外汇局办理核销报审手续。进口单位应当按月将核销表及所附核销单证报外汇局审查;应当在有关货物进口报关后一个月内向外汇局办理核销报审手续。

在办理核销报审时,对已到货的,进口单位应当将正本进口货物报关单等核销单证附在相应核销单后(凭备案表付汇的还应当将备案表附在有关核销单后),并如实填写“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对未到货的,填写“贸易进口付汇未到货核销表”。

5、外汇局审查签章。外汇局审查进口单位报送的核销表及所附单证后,应当在核销表及所附的各张报关单上加盖“已报审”章,留存核销表联,将第二联与所附单证退进口单位。

进口单位应当将核销表及所附单证保存五年备查。

6、外汇指定报送“贸易进口付汇统计月报表”。银行外汇指定银行应当于每月5日前向外汇局报送“贸易进口付汇统计月报表”

相对繁琐,但仍然是可行的。

首先,需要提供付款方和收款方的基本信息和银行账号信息。

其次,需要确认汇款金额及币种并计算所需手续费。

然后,填写并签署付汇申请表,同时提供相关支持文件,如贸易合同、发票等。

最后,提交申请表及支持文件至银行或支付平台进行审核,并等待付款方和收款方确认后进行汇款。

虽然付汇流程繁琐,但现代化的金融支付系统已经使得全球范围内货币交换变得更加便捷与安全。

剩余: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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