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妇女儿童应不应该同罪

不应该。

一位不愿具名的法律界人士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刑法对“拐卖儿童罪”和“收买被拐卖儿童罪”的处罚不同,从法理上看,“卖”的目的绝大多数是获利,而家庭收买的目的一般是养育,且一般不会买多次。而卖可能是有组织地多次作案,二者在主观恶性和客观危害性上是存在差异的,还是有区分的必要。“买卖不同罪”是有法理依据的。

不应该。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拐卖妇女是构成拐卖妇女罪,拐卖儿童是构成拐卖儿童罪,拐卖儿童罪要比拐卖妇女罪更加严重,量刑也更重。

应该。不管拐卖的是那类人都应该同罪而且是重罪。拐卖妇女儿童对于被拐卖家庭遭受的创伤可能是一辈子都无法弥补的。因此强烈建议,用重典抓住就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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