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供电局代管什么意思

代管,它指根据上级领导机关的规定,对非建制内的单位或某些工作实行领导管理;它也指在本职权限未变前提下,暂时性代替所有者进行管理,并非进行权限调动。

托管,指的是实质是管理权的让渡,将“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具体而言,就是在不改变区划的前提下,上级委托或建立某单位、对原属不同行政区的乡镇或特定区域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从而推动经济增长和区域协调发展的一种行政权力和管理职能的分配模式。

是指由县级行政区域外的电网企业或上级政府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情况下代为管理该区域的农村电力。在国网的系统中,其实并没有直管县和代管县的概念

县级供电企业“代管”体制是1998年启动农网“两改一同价”时,对地方自供自管的县级供电企业进行管理体制改革的过渡性方案,由省级电网企业按照地方政府委托对其所属农电企业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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