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对夫妻的规定

国务院并没有对夫妻做过特别的规定。不过,根据我所了解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夫妻双方应该互相尊重、平等相待、支持理解,共同维护婚姻的稳定和幸福。同时,夫妻双方应该依法履行家庭义务,共同育儿教育子女,共同维护家庭和谐。此外,夫妻双方还应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一夫一妻。′婚姻自由,男女平等。达到法定年龄的男女自愿到民政局领证结婚。夫妻确立关系本着互助互爱的原则,不得有暴力行为。

对夫妻的规定是

1.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

2.禁止重婚、纳妾。禁止童养媳。禁止干涉寡妇婚姻自由。禁止任何人藉婚姻关系问题索取财物。 第二章 结婚

3.结婚须男女双方本人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4.男二十岁,女十八岁,始得结婚。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为了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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